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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市手撕袋变脸多数市民不知情

城市通 www.9eat.com  2008-10-11 点击数: 117
 根据国家规定,10月1日后,零售卖场不得免费向顾客提供手撕袋,而直接用于称装熟食、水果、米面的手撕袋不在此列。商品零售场所的手撕连卷袋要有“食品用”字样和“QS”等标志,否则不准使用。记者昨天走访了市区一些超市,发现大多已经“变脸”,而市民大多对此称“不知”。

  超市大多已换“袋”

  记者走访发现,在人本超市上陡门店内,水果、熟食等货架旁搁置的手撕袋,除了清晰印有“食品专用袋”字样、“QS”标志和塑料购物袋编号外,还有“为避免和防止窒息危险、请远离婴幼儿”等温馨提醒,并附上手撕袋供应商的公司名称和电话。大世界等超市也如期换用了标准版的QS手撕袋。

  在易初莲花卖场和好又多大南门店内,店里目前所使用的每卷手撕袋虽然和以前差不多,但有关人员表示,手撕袋外包装上也已打上了QS字样。

  但也有市民反映,在世纪联华南国店内,店里提供的依然是袋面上空空如也的手撕袋。该店食品处的王处长回应,对于新规是知情的,但目前店里一直未接获总部更换新袋的通知。

  市民大多还不知情

  在世纪联华南国店,市民施小姐正撕下一个手撕袋准备装圣女果。当被问及“是否知道手撕袋上要有QS标志?”时,施小姐称“不清楚,没听说过。”在人本超市上陡门店,市民林先生正在用印有“QS质量安全”标志的连卷袋。林先生看了看这个袋子,说不出和从前的有什么区别。

  记者随机采访了数十位市民,多数人对此表示“没听说”。只有少数人此前从媒体报道中得知,不过大家认为“真要做起来还是比较难”。不过记者采访也发现,一些市民如今也适应了使用环保袋。市民陈先生说,环保事关生存环境,习惯改变了生活质量也会提升。

  寻找替代品是关键

  记者昨天走访发现,“限塑令”实施后,市区超市塑料袋使用量明显下降,不过手撕袋用量有所上升。

  国家有关方面不久前出台对限塑令的补充意见,手撕袋一律不得具备提携功能,而且必须按照食品塑料袋的要求提供给消费者。塑料袋上除标有企业信息外,还必须注明“食品用”和“QS”等标志。

  由于一些厂家为降低生产成本,在手撕袋生产过程中,大量加入工业用的碳酸钙,用这种手撕袋装酸辣食品时,碳酸钙会溶解在食品里,对人体造成伤害。“QS”是质量安全标志,使用该标志的手撕袋可避免健康受损。

  业内人士称,手撕袋的使用同样也会产生新的环境问题,尽快寻找替代品是当务之急。

来源于: 温州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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